各位家长:
近年来,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,各种机动车辆猛增,安全隐患日渐突出,安全事故频繁发生,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。前不久,甘肃庆阳发生一起特大校车交通安全事故,造成20余人死亡,给我们敲响了警钟,我市东宝区某校也出现了校车超员现象。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,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,根据教育部、公安部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《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生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工作的通知》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《关于在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活动中加强校车管理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现将学生上学、放学途中应注意的事项告知家长,希望各位家长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,与学校一道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,确保学生上学、放学安全。
1、家长应积极参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和法律、法规教育活动,不断增长道路安全知识,牢固树立道路交通安全意识。家长是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监护人,负有对孩子进行道路安全教育和管理的义不容辞的责任。
2、教育学生不乘坐无牌无证车、超员车、报废车、农用车、拖拉机、正三轮摩托车和“摩的”等非法营运车辆。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在合租车辆时,一定要弄清该车是否证件齐全,手续完备,是否具有营运资质。
3、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如:上学、放学途中应靠右侧行走,不能在公路上打闹、玩耍、游戏和相互追逐,横过公路要走斑马线,确认安全后可快速通过。有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的,应走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等。非城区横过公路、铁路时,要“一站二看”,确认安全后可快速通过。
4、乘坐营运车辆时,头、手不能伸出车窗外,以免发生意外。
5、学校一般不提倡学生骑自行车上学。骑自行车上学的学生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顺序行驶,不能超速行驶、逆向行驶、骑车带人,更不能追逐骑车、脱把骑车。
6、要遵守学校作息时间,按时上学,按时回家,不要在上、放学途中游玩。
学生签字: 家长签字:
荆门市龙泉中学北校
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
中国教育信息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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