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教育局:
你局《关于龙泉中学北校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函》收悉。根据鄂价费[2005]76号、鄂价法规[2002]98号文件有关规定,经成本监审,现将该校学生公寓住宿标准批复如下:
一、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400元/生·期。
二、住宿费含照明生活用水电费及管理费用,空调电费另外收取。
三、此标准自二00七年春季入学起执行。
二OO七年一月二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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