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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通知

龙泉中学北校转省教育厅关于开展“争做‘四有’教师?‘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’”征集活动的通知
日期:2014-10-12 16:00:00浏览: 1371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教育局,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,各高等学校:

    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第30个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,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引导全省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有理想信念、有道德情操、有扎实学识、有仁爱之心(以下称“四有”)的好老师,省教育厅决定开展“争做‘四有’教师·‘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’”征集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 一、指导思想

    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师节重要讲话精神,按照《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和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的要求,不断创新师德教育载体,丰富师德建设内涵,规范教师职业行为,努力营造以德育师的制度环境,引导广大教师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。

    二、活动宗旨

    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老师在学生心目中具有重要位置,老师无意间的一句话,可能造就一个天才,也可能毁灭一个天才。” 开展“争做‘四有’教师·‘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’”征集讨论活动,提炼教师最美用语,明确教师禁忌用语,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自觉规范职业行为,不断优化教学方法,努力更新教育理念,争做以德施教、以德立身的楷模。

    三、活动内容

    “美语”主要是指教师对学生健康成长能够产生积极引导、激励作用的语言。“禁语”主要是指教师对学生成长产生消极、负面影响而应被禁止使用的话语。

    开展“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”征集活动,各地、各高校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,组织广大教师、学生、家长进行征集讨论,从教育教学管理、学生学习成长的具体案例中,把最能引导和激励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话语提炼出来,把最容易对学生成长产生消极负面影响的话语查找出来。及时发现、大力推出最美用语背后的感人事迹,认真总结、深刻反思禁忌用语产生的不良后果。通过活动的开展,各级教育行政部门、教研机构、各高校要总结一批教育教学案例,推出一批师德先进典范,规范教师职业行为,树立新时期教师队伍良好形象。

    四、活动步骤

    按照“立足学校实际、广泛深入讨论、层层征集推荐,综合评选形成”的原则,组织开展征集讨论活动。具体分为四个阶段 :

    1、讨论阶段(9月20日至10月31日)。各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、各高校组织开展征集讨论,动员师生(中小学可动员学生家长参与),以班级、年级、学校为单位,通过主题班会、集中座谈、演讲比赛、理论征文、心理情景剧等多种形式,开展教师用语征集讨论,形成有本地、本校特色的教师“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”。

    2、推荐阶段(11月1日至11月20日)。在前期充分讨论征集的基础上,各县(市、区)推荐材料报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,由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通过媒体宣传、座谈交流、集中推选等方式组织征集讨论后,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;各高校推荐材料报省教育厅思政处。各市(州)教育行政部门、各高校推荐综合形成的“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”材料1套,推荐有特点、有特色的不同学段、不同学校(院系)的材料不少于4套(每套材料包括“美语”、“禁语”各10例,每一例“美语”应包含对应的感人故事、每一例“禁语”应包含对应的相关案例),鼓励以微电影、微海报等形式推送相关材料。

    3、评选阶段(11月21日至12月10日)。省教育厅根据各地、各高校推荐的“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”,筛选出60—100条候选用语,通过新闻媒体,面向社会征集意见。在此基础上,组织由师生、学生家长、专家、媒体等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,综合征集的意见,评选产生我省“争做‘四有’教师·‘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’”。

    4、宣教阶段(12月11日至12月30日)。把“争做‘四有’教师·‘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’”作为全省教师师德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。整理汇编“争做‘四有’教师·‘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’”感人故事和相关案例;举办专题论坛,邀请相关专家和教师代表进行研讨;集中组织媒体广泛宣传报道,号召全省广大教师认真学习。

    五、工作要求

    1、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各地、各高校要把此次征集活动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、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相结合,与学习贯彻省委书记李鸿忠在全省第30个教师节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,与努力实现教育强省目标相结合,将其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,认真组织落实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、各高校领导要参与到征集讨论中来,把征集活动作为深入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一项具体工作,作为了解掌握教育教学一线情况的一项重要抓手。要在征集讨论中认真听取师生及学生家长的意见,深入实际,收集社会反响,不断增强征集活动的社会影响力。

    2、创新形式,扎实推进。各地、各高校要围绕活动主题,不走形式,创新性地开展征集讨论活动。在征集讨论活动中,可以从学生角度“老师对我影响最大的一句话”、家长角度“我最希望(感谢)老师对孩子说的一句话”、老师角度“我感觉对学生最有分量的一句话”、“我最后悔的一句话”等多个层面进行讨论,可以采用师生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,真正把这项工作引向深入。

    3、深入宣传,突出实效。各地、各高校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,把“争做‘四有’教师·‘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’”运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去,重点宣传教师在引导学生健康快乐成长中的感人事迹,发现和推出一批教师典范。要反思消极负面案例产生的深刻教训,切实加强教师师德教育和学校管理。各地、各高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,切实转变德育理念,不断丰富德育内涵,积极创新德育载体,探索建立师德建设的长效机制。

    联系人:教师处 江剑, 电话(传真):027-87328065

    邮箱:jsglc1509(at)163.com

    思政处 雷松,电话(传真):027-87328009

    邮箱:hubszc(at)126.com

 

    附件:“十大美语、十条禁语”推荐表

 

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湖北省教育厅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年9月1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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